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3-11-08 09:58:09 |   作者: 焊接机器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五条风险因素相关联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述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三)2023年8月18日,公司董事长侯润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28,57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90,4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270,516,005.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7,467,697.43元、流动资产1,107,813,606.93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2%、5.42%、5.42%。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所需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6,000万元(含),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侯润石先生。2023年8月18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一)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备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尔达”)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增设副董事长一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董事会同意增选董事王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王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王金,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2006年在江苏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本科学历。2007年入职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历任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主管、销售总监、销售部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7年任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金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6%的股份(不含战略配售);王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其他3位实际控制人王三友先生、王国栋先生、公司董事王仕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为王仕凯先生之子。除上述关系外,王金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9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侯润石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时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董事会同意增选董事王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王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3、4、5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凯尔达”)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03,6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11元,共计募集资金92,352.81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910.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442.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40.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50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银行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为38,500.00万元,情况如下:

  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426.71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5,426.7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该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内容为新建装配检测实验大楼,为机器人生产线提供装配检测场地,建设研发检测中心,公司为适应业务布局、人员规模扩大现状,实现公司扩大研发、检测场地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重新寻找该项目的实施场地。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0月。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半年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470,866.4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839,663.53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631,202.96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470,866.49元,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470,866.4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真实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线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一篇:海默 HM12 12kg协作机器人 下一篇:斩获大单 麦格米特签约1500台机器人焊接电源大单